男子团购30套房并缴诚意金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27 00:05:41

我的一些同事、朋友,包括一批外地的朋友,都想在西安买房,有的自住,有的用于投资。高先生称,自己受朋友委托,帮助大家看房并办理购买事宜。

2016年6月,他看上了位于城南创汇路的在建楼盘天琴湾。经交涉,他以团购价格认购了30套房子,当时天琴湾还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先签了认购协议。单价是每平方米6088元,30套房子共支付了30万元认筹款。高先生称,他随后又与销售方沟通,口头交涉了另外30套房子的认购。

10月,天琴湾正式开盘发售,当他去办理正式购房手续时,却出现了问题。别说我们口头达成协议的另外30套了,就是签了认购协议的那30套,开发商都不给办理。高先生说,在之后的交涉中,他始终未得到对方拖延的确切原因,多次试图面见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也没有实现。

开盘至今两个月已经过去,高先生的正式购房手续却一直无法办理,后来才知道开发商想涨价,每平方米上涨一个点,就是涨60元。高先生说,涨的钱虽不多,但之前的价格是双方认定过的,怎么能说变就变。

销售人员何某介绍我们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一直在与开发商沟通。作为专门从事房产销售的公司,他们的工作就是受地产公司委托,在地产公司给出的合理价格空间内,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客户,尽快完成销售。

高先生一次性购买那么多套房子,如果顺利销售,就是我们的销售业绩。何某称,他们当然希望尽快完成这几十套房子的销售,但尽管多次交涉,但开发商始终不答应。

不过,何关也表示,高先生的这笔生意,开发商可能是担心买主与销售公司合谋低价拿房。对于高先生的事,该公司销售部门田姓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反悔了,我们也搞不清啥原因。

对此,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表示,认购合同是一种先期合同,合同本身不存在违法因素,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应当依法履行。如果契约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高先生表示,托他买房的亲戚朋友已多次催促,在经过多次交涉未果后,他已经失去耐心,我已咨询过律师,正考虑起诉。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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