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月将出让20宗土地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23 09:09:19

导语:深圳下月将出让20宗土地,其中三宗居住用地首次采用控地价、限房价、竞人才住房面积出让模式。

来自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的最新公示信息显示,深圳正迎来推地潮,12月将挂牌出让20宗土地,土地性质涉及居住、工业、商业等类型,出让数量为全年月度之最。最受关注的当属12月14日推出的三宗居住用地,这三宗用地将首次采用控地价、限房价、竞人才住房面积的出让模式。

据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2月份集中出让土地是落实深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加大土地供应、防止出现地王的具体措施。

12月14日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别位于龙华、大鹏和坪山,土地出让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其中,位于龙华民治的居住地块,土地面积约2.35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配建不低于31821平方米的人才住房;位于大鹏中心区的居住地块,用地面积约1.82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配建不低于10952平方米的人才住房;位于坪山沙湖社区的居住地块,土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4.98,配建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另外,12月5日、7日和29日,将有6宗商业用地出让,均位于南山;12月16日,光明新区的7宗工业用地将出让,宝安区的4宗综合类用地将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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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

控地价

指按确定的销售房价评估出让底价,在溢价率达出让底价的一定比例时为最高地价限价。

地价规定在出让低价超过了一定的溢价率以后,地价就不再上升了,开始竞配人才住房面积。

解读二

限房价

指该项目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进行销售。

出让的居住土地销售价格不能比当前周边同类的居住用地的住房价格要高,而且还要低一定的比例,有利于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根据出让规定,项目商品住房预售时,销售均价必须比周边同类预售项目届时备案均价和当前(即土地出让时)备案均价中的低值低10%(含本数)以上;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周边预售项目备案均价中的低值的95%。

解读三

限转让期限

此次出让的商品住房购得者5年内不得转让

解读四

竞人才住房面积

即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地价限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

当然最有亮点的还是竞配人才保障住房面积,这在国内是比较大的创新。

同样的一块地,我们限制地价以后通过竞配人才住房面积来决定,竞配人才保障住房配置的比例多,相应的中标的机率也更大。

这样不仅有利于抑制地价的过快上涨,也有利于深圳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促进保障型安居工程的建设。

解读五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

这次土地出让还在加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住房购房者转让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比如,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用地竞买时,必须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即地价款,含履约保证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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