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最新消息:宝安4大区级公租房初审名单公示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09 12:54:37

导语:深圳公租房最新消息:宝安4大区级公租房初审结束,1497人合格,争夺998房源。2016年宝安区第一批公租房认租初审公示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面向宝安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第一批)初审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列》、《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16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9月30日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按照第一批认租人员入围房源1.5倍的规则,本批初审合格的家庭共有1497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站(http://www.szbaj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榜中一并公示。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初审合格家庭的有关信息,可登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9636125,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住宅局大楼一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三、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对应的任一个项目户型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烟、计生、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列》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新安影剧院对面)一楼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793877,27753157。

附件:2016年宝安区第一批公租房认租初审公示名单.xls

相关资讯:2016深圳公租房有哪些深圳宝安四大公租房最全介绍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