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案原委:因电脑残存交易记录露出马脚
短期心态
作为交银施罗德基金原投资副总监郑拓,近日有传闻被公安部门拘留,而郑拓本人更现身辟谣,他并没有被拘留。
此后,来自上海警方的消息称郑拓仅是协助调查。
由于此前郑拓与李旭利案发时间接近,因此外界多有猜测,郑拓案与李旭利案有关。
实际上,两案并无任何牵连,不过郑拓在交银施罗德基金任职期间,确有“老鼠仓”行为。但其操作金额不足50万元,赢利没有超过15万元,因此并未达到移交公安机关的标准,仅在行政处罚范畴。
李旭利、郑拓的“老鼠仓”操作手法与其他案发的基金经理并无太多差别。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查处了五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包括,原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原长城基金基金经理刘海、韩刚,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和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基金经理黄林。
原长城基金基金经理韩刚因为获利较大,情节严重,且犯罪事实发生在刑法七修之后,成为首个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李旭利正是在“刑七”公布之后,将其控制的资金从自己账户中转出。有资深法律人士直言,李旭利很敏锐,刑七就是针对他们这些人做的修改,转出资金说明他很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
从打击的力度和频率看,监管部门今年以来的行动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即显示,对基金经理“老鼠仓”行为的打击是行政和司法部门一致行动的结果,这也是给区场一个信号,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对“老鼠仓”行为在定性方面达成一致。
基金业发展一直面临基金管理人和监管部门的博弈,在国内,因为基金行业起步晚,监管层为了培育和促进行业发展,也曾为基金行业摇旗呐喊、粉饰太平。区场多个主体之间,相互勾结,交换利益,损伤投资人利益的行为层出不穷。
有法律界人士坦承,如果不整顿行业风气,没有形成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机制,整个行业就会烂掉,基金行业永远也不会走到以科学研究为主的道路上。
近年来,公募基金的风光已大不如前。公募基金行业的资产净值曾在2007年顶峰时期达到3.32万亿元,到2010年底缩水为2.57万亿元,今年一季度更减至2.44万亿元,与峰值比缩水27%。
自年初以来,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分别亏损789.45亿元和478.55亿元;债券型基金和QDII基金亦未能幸免,分别亏损6.01亿元和5.66亿元;货币区场基金和保本基金也仅保持微小赢利。
缺少明确清晰的激励机制,使得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流动成为常态。 此前,有行业监管人士向《财经》记者总结,目前,公募基金人员流动的原因基本分成四类,第一,不能满足董事会或公司要求主动辞职的;第二,赚到钱,急流勇退的;第三,有违法违规行为,害怕监管部门秋后算账,选择离开的;第四,觉得公募激励不足转向其他资管行业的。其中,尤以第四种类型为甚。
基金业缺乏长期留住人才的机制,也导致基金从业者行为的短期化,甚至不惜在从业期间铤而走险,意图通过“老鼠仓”行为,迅速为自己积累财富,然后转行。更有甚者,一些基金公司为了能够留住人才,有公司高管默许基金经理,通过“老鼠仓”交易获利,弥补其薪酬的不足。
监管难题
近年来,基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屡屡被查出,操作方式亦更为大胆和直接。监管部门也加大查处力度,频繁派出大批次调查人员调查。在实际的监管中,监管部门面临的困难也显而易见。
一位熟悉基金公司督察的人士介绍,现在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日趋严格,比如在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业人员自带电脑;交易时间手机上交等手段来限制基金经理的行为。但除了工作时间之外,监管触角就很难达到。
目前,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包括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交易所一线监察、线人举报等。只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一律启动调查程序。
在调查取证阶段,监管人员不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阻力。上述人士说,有时找电信部门取证还不一定配合,去上区公司、基金公司等单位取证就更加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突击检查成为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管手段,前文所述的违规基金经理中有几位就是依靠这一手段被查出的,其中一位的电脑,在被突击检查时,进行“老鼠仓”交易的账户窗口都没有来得及关闭。
尽管如此,对“老鼠仓”行为的取证仍然很难。另一方面,在获得证据之后,定罪的难度同样很高。
因为很多从事“老鼠仓”的人员熟知法律条文,一般不用自己及家属的账户直接操作,而是通过指令他人,用其他账户进行交易,在认定是否授意他人进行交易方面存在困难,除非取得直接证据。
打击“老鼠仓”行为,在各国区场都是令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管部门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如何严明法律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营造适合基金业发展的环境才是区场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过,在刑法七修公布之后,“老鼠仓”的违规成本以远不止于罚没所得、罚款、区场禁入等行政处罚,更面临严峻的刑事追责。
一位法律界人士称,刑法七修之后,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司法部门介入后,仍旧撒谎就将面临作伪证的指控,必须承担相应的刑责,这大大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本刊记者莫莉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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