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对利乐集团罚款近6.7亿元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7 10:14:56

国家工商总局16日公布处罚决定书,对利乐集团有关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近6.7亿元。

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举报,于2012年1月对利乐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并开展了持续4年多的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乐凭借其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的支配地位,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过程中搭售包材、妨碍原料纸供应商向其竞争对手提供原料纸、妨碍包材市场的公平竞争。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