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对60至64周岁城镇居民进行健康体检。9月21日,市医保中心作出安排。
1952年1月1日1956年12月31日出生,参加且缴纳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2016年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可进行健康体检。项目包括: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腹部B超、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健康指导等。
体检基本项目费用为每人120元,个人不负担,由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省级财政补助共同负担。体检对象自愿增加体检项目,增加费用个人承担。本次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定辖区内定点医院开展体检。体检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8日结束,未参加者视同自动放弃,不再补检。
市医保中心要求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调社区与指定医院的关系,以社区为单位,提前预约合理安排体检时间。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持《居民医保诊疗手册》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得冒名顶替,虚假编造上传体检信息。在此期间,不注重体检质量,走过场的指定医院,暂停36个月的居民医保服务协议。
体检医院名单:小店区人民医院(高新区、经开区包含在小店区)、太原市人民医院(迎泽区)、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尖草坪区中心医院、万柏林区中心医院和中铁十二局中心医院(万柏林区)、太化职工医院(晋源区)、清徐县中医医院、古交市人民医院、阳曲县中医医院、娄烦县人民医院。(李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