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前提条件

法律法规网 张丽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2-13 18:32:55

一、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前提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

二、在上海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上海住房公积金领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可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国出境定居的。

(七)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的材料:

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证明(契税交纳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房管主管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

(三)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每年办理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总额。

(四)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超出30%的部分。申请提取时,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

(五)职工离休、退休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离休证、退休证。

(六)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及出国有效签证。

(八)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遗嘱继承的还应当提供遗嘱。

(九)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死亡职工的遗嘱。

(十)遗赠抚养人提取被抚养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遗赠抚养协议。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非户主的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提取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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