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领福利啦!2016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开始受理,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可是,什么是新引进人才呢?
12月1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开始受理申请。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什么是新引进人才?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定于今年12月1日实施并开始受理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后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已申请的群体如何补差?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后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实施办法》是《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实施办法。
在《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从2016年3月23日起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新标准申请补发差额部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补贴将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目前申请人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按要求填报信息;
二是通过手机方式申请:搜索关注深圳人社或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goRentAllowanceWapLogin.do登录系统。
此外,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将于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进行新引进人才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在线咨询答疑,欢迎广大市民关注参与。
上面是简单介绍,下面小编要放大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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