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12月到明年5月31日,光明新区部分道路将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违者将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光明新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