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行驾照新规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09-29 10:12:02

导语:10月1日起实行驾照新规啦!但这只是2016年10月新规的一部分,10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还有朋友圈作证、食品、奶粉、个人隐私等都将出新规,下面一起来看看2016年10月起新规盘点一览。

10月1日起实行驾照新规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10月1日起,驾驶培训终于可以实现先学后付、计时收费。

考C1、C2驾照,还有哪些变化?

变化1:考C照,总学时比以前少了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对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做了调整。其中,C1证和C2证的总学时分别为62学时和60学时,均比原来的要求少了10多个学时。而且新《大纲》对每个学时的具体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每天均不得超过4学时。

变化2:先考科目一再缴费,培训按时段付费

新《大纲》中关于驾考费用与支付方式的规定列明,以后的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具体做法是: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

在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收费项目被分成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

另外,各地根据要求还要落实一项工作每次培训后,学员可按时段给教练打分评价,并通过平台缴费,这样有助于提高教练员的服务和教学质量,也方便通过评价对教练能力进行分级。

变化3:培训里程不少于300公里,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一起考

新《大纲》指出,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新《大纲》中所指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如需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新规还规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也就是说,学员可以一边进行理论学习,一边上车实际操作练习了,科目二与科目三可以相结合。这样做不仅节约时间,也节约了驾考成本。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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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最高法出台的非刑事司法赔偿解释,首次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证据;驾考新规开始实行;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开始实施;湖北率先立法防治土壤污染条例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10月1日起实施。

全国

最高法出台非刑事司法赔偿解释首次引入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法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解释》将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引入非刑事司法赔偿领域,完善了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

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隐名后公开

8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就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修订情况向媒体作了简要介绍。修订后的文书上网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起,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证据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行

最近,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发布了新一版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获悉,重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2010版《通则》不再执行。据了解,在新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出台前,现有的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继续有效。

海关现行稽查条例完善新版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据海关统计,仅1998年至2015年,全国海关对走私进口洋垃圾、进口农产品、移动通讯设备等多个重点行业和商品开展了稽查行动,共稽查企业17.19万家,查发各类走私违法案件2.55万起,为国家追征补征税款434.97亿元。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10月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7号令《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史上最严奶粉新政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正在征求意见,这两个配套文件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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