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2日早晨7时20分许,无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火速赶至了现场,10余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被告人王某拨打报警电话并在肇事车辆内等候处理,后被民警带离现场。
据王某供述,当天他驾车上班,当行驶到南湖路鲍家庄101号附近时,为超过前方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即拐入左侧逆向车道,见前方有一辆电动车驶来,踩刹车时踩在油门上,即撞倒了电动车骑行人员。随后,其脑中一片空白,脚还踩在油门上,轿车继续向前开,最后撞击到电线杆后停车。
经警方核实,被告人王某驾车连续撞击车辆和行人,导致5人死亡、6人受伤,并造成15辆电动自行车、路灯设施等财物不同程度损坏。
无锡警方调查后得知,今年39岁的王某幼时即患癫痫病,并一直服药治疗,2015年4月还曾发病。2006年,王某隐瞒自己患有癫痫病的事实,向公安机关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2012年12月,其继续向公安机关换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在申领和换领驾照的体检申报环节,王某均未申告自己患有癫痫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自幼患有癫痫病,并长期服用苯巴比妥等药物治疗,在明知癫痫病人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仍在道路上超速驾驶汽车并冲撞人群,致多人死亡、受伤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