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册在前海的现代服务业可获得专项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依考评而定,一家企业最高可获6000万元扶持,员工有租房补贴!
近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记者从以上两份文件中了解到,注册在前海的现代服务业可获得专项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依考评而定,最高可达2000万元。同时,注册在前海的总部企业也可获得资金扶持,最高能获得2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工作在总部企业的人才也可以得到现金扶持和租房补贴。
扶持金额根据考评结果定
根据《管理办法》,此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直接补助方式,以及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扶持。
《管理办法》称,针对不同扶持方式的项目,根据考评结果并综合各方面相关情况,拟定扶持计划。评审结果为优秀的,原则上给予核定规模总投资金额30%的额度扶持;评审结果为差的,不予以扶持。另外,评审结果为良好以及合格的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额度扶持。
不同方式奖励额度不一样
《管理办法》称,同一单位可以不同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扶持,但扶持总额累计不得超过6000万元。另外,每种扶持方式还实行一定额度的限制。
其中,采用财政资助方式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控制在项目建设期内实际融资成本的60%以内,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采用落户引导奖励方式的,在获得深圳市级落户奖励的基础上,专项资金给予同等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用于配套的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投入。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专项资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项目单位总股本的30%且不作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投资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前海总部企业
有不同额度资金扶持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还对总部设在前海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扶持对象包括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和特殊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分为金融总部、现代物流总部以及信息、科技、文化创意等其他功能型总部;特殊型总部分为港资总部、跨国企业区域总部及中国企业国际总部。
根据《指南》的规定,经认定的前海总部企业,可申请总部集聚资金扶持。自次年度起,在深圳纳税额5亿元以上的,扶持2000万元;5亿元以下3亿元以上的,扶持1200万元~2000万元;3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扶持300万元~900万元;1亿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扶持40万元~200万元。
此外,不同类型的总部企业资金扶持力度也不一样。例如,对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当年给予总部集聚资金扶持1000万元。对金融机构总部,认定当年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总部集聚扶持。最高的即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
总部企业人才也有补贴
《指南》称,总部企业人才可申请总部人才扶持。总部人才资金扶持包括现金扶持和租房补贴,期限为3年。其中,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总部企业人才上一年度在深圳市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0万元以上的,每年扶持15万元~30万元,每家总部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而在深圳市无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总部企业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或产业促进配套租赁住房,租房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家企业申请租房补贴人数不得超过该企业总人数的20%且申请总人数不得超过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