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龙瑞佳园终审名单公布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09-21 12:19:04

导语:深圳公租房龙瑞佳园终审名单公布,终审合格家庭28370户,从2016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公示。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公租房龙瑞佳园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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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龙瑞佳园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28476户,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28370户。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6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http://www.szzfbzs.cn)。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选房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连续9天(含周末),合格家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含周末)在龙瑞佳园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3。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1。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申请人已婚(包括离异、丧偶)或未婚生育的,需提交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龙瑞佳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xls

2.龙瑞佳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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