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17 10:04:06

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

近日,晋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对中央、省、市级下拨到县的各项涉农资金,将由县财政经过统筹整合,用于实施精准扶贫中,从而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便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根据《意见》,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涵盖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二是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建设、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农村社会发展资金;三是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扶贫开发资金。具体涉及中央资金21项,省级资金83项,市级资金12项,共116项。实施范围为,中央、省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暂时限于陵川县、沁水县两个省定贫困县,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可统筹整合市级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据了解,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基本原则为,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即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统筹协调,权责统一,在市脱贫攻坚领导组领导下,市级各部门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要求,做好上下衔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原则上采用因素法分配,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同时项目审批权完全下放到县,便于县级统筹安排使用,有效解决项目层层上报、资金戴帽下达、资金投向固化、碎片使用问题,打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要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通过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除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的资金,以及补贴、救济、应急类资金外,各县(市)可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发挥贴近基层的前沿优势,结合本级扶贫任务,加大整合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同时做好相关已完成前期工作项目的衔接工作。要强化以脱贫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将脱贫成效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加大扶贫绩效因素在分配中的权重,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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