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综合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14 18:28:46

随着年底的临近,太原市圆满完成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标准为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为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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