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全市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不少被告人的行为虽是捕鸟养宠,但因涉及国家保护动物,均触犯刑法获刑。
抓画眉鸟卖钱,自己犯法还将前妻拉下水
严打环境犯罪,一批捕鸟养宠者获刑
南报网讯(记者张源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今年审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全市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不少被告人的行为虽是捕鸟养宠,但因涉及国家保护动物,均触犯刑法获刑。
溧水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犯罪案,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获刑。张某听朋友说捕捉画眉鸟可以卖钱,便在江宁区找了一个村落抓鸟。捕鸟时,他将诱饵撒到空旷的草丛里后,用随身携带的播放器和音响播放事先录制好的鸟叫声,吸引周围鸟类前来。
抓了几只画眉鸟后,张某觉得这个活不错,于是打电话给前妻王某,喊她来帮忙。根据检方指控,短短一个月里,两人合作共捕捉了54只画眉鸟,卖出后从中共获利1600元。后来,因为买家在运输这些画眉鸟的途中被警方发现,张某跟前妻也随即被抓获归案。
根据刑法第34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张某跟前妻共计非法捕猎画眉鸟54只,已经构成犯罪。经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他的前妻则被判处罚金,买家也被法院判刑。
不久前,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在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年过五旬的被告人皇某因捕捉23只野生青蛙被诉非法狩猎罪。今年初夏的一个夜晚,皇某在江宁区汤山街道一处水塘边,利用头灯、网罩等工具,非法狩猎黑斑蛙22只、金线蛙1只。经鉴定,这些均列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名录。据介绍,三有动物是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上周,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出判决,一名男子因饲养球蟒作为宠物并贩卖被判缓刑。像该男子这样因饲养球蟒、网纹蟒、金雕等国家保护动物,并逐渐走上贩卖之路的情况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