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少女被引诱卖淫 综合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6 10:00:44

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进行宣判。其中5名被判刑的嫌疑人,在案发时尚不满十八周岁。

2016年5月中旬,慈利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居民李江报警,称其女儿文文被一群年轻人殴打。原本看似是一起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但慈利警方根据线索倒查,牵出了一桩10余名未成年人涉案的卖淫案件。

5月15日下午,四五名年轻人来到家里,其中包括秀秀、苏苏两名女孩。二人声称,5月8日,文文骑车擦伤了苏苏,要求赔偿4000元医药费。李江以为是同学间的小纠纷,便让秀秀和苏苏去医院检查。二人离开后,文文道出了实情:5月8日,秀秀、苏苏带文文出去玩。文文骑着电动车,载着苏苏,在路上不小心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苏苏小腿被擦伤。结果,她们把文文带到了慈利县大成宾馆,并让其卖淫。

文文拒绝,要回家,被她们拦住。幸运的是,嫖客因嫌价格太高,没有到场,才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5月15日那天,秀秀、苏苏再次找到文文,继续要求其卖淫,结果再次遭拒,秀秀、苏苏对文文实施了殴打。同时,因为那天的擦伤,两人要求文文赔偿4000元医药费。文文便带二人回了家。

听完女儿的讲述,李江当即报警。据调查,秀秀曾五次介绍三名女孩卖淫,苏苏两次参与其中。警方查明,除秀秀、苏苏外,还有多名社会青年参与招嫖,引诱威逼初中生卖淫。共17人涉案,其中11人未成年,其中在校生5人,辍学及休学6人。

据警方消息,在这起涉案17人的引诱、介绍卖淫案件中,还涉及到慈利县两名公务人员。两人是慈利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和慈利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

10月27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苏苏因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秀秀因引诱、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该案中,一共有七人被刑事处罚,其中五名在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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