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校少女被引诱卖淫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6 08:29:34

10月27日,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进行宣判。其中5名被判刑的嫌疑人,在案发时尚不满十八周岁。图片来自网络。

经公安机关认定,该案3名受害者中有2人未满14岁,1人刚满14岁。而被判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人在案发时不满十八岁。

11月初,杨大明在看守所见到了女儿秀秀,秀秀说,她想上诉,想出来继续上学。杨大明没有说话,秀秀接着说,给我配一副眼镜吧,这里有学习班,我可以多看点书。

10月27日,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引诱、强迫未成年卖淫案进行宣判,秀秀因引诱、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包括秀秀,该案共有十余人被依法处理,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其中7人被刑事处罚。这7人中有5人在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秀秀今年17岁,是一名高中生,是案件的主犯之一。

经公安机关认定,该案3名受害者中有2人未满14岁,1人刚满14岁。另外,该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及该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2名公职人员涉案。目前,刘某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及公职,李某已被免职。

三名受害人为在校生

2016年5月中旬,慈利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居民李江报警,称其女儿文文被一群年轻人殴打。

原本看似是一起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但慈利警方根据线索倒查,牵出了一桩10余名未成年人涉案的卖淫案件。

李江告诉剥洋葱,5月15日下午,四五名年轻人来到家里,其中包括秀秀、苏苏两名女孩。二人声称,5月8日,文文骑车擦伤了苏苏,要求赔偿4000元医药费。

李江以为是同学间的小纠纷,便让秀秀和苏苏去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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