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家住海门港新区的孙某驾驶着电动车撞上了一位行人,而这位行人是他的邻居。孙某怕负责,就赶紧驾车逃离现场。
据介绍,孙某现年60多岁,平时在启东天汾一家电动工具厂打工。事发当日晚,由于孙某疏于观察,加上电动车灯光较暗,随着嘭的一声,电动车撞倒了一名同方向步行的人。
事发后,路人报了警,与此同时,紧急赶到的120救护车将伤者送至海门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经拍片检查,被撞伤的男姓老人头部骨折,并伴有淤血,医生立即采取措施。
民警经过一周的排查,初步锁定肇事者孙某。11月6日晚上,民警来到孙某家,孙某初步交代了肇事的违法事实。但在次日,孙某却称自己与一电动车相撞,对方跑了。民警将现场拾到的塑料壳放入孙某电动车大灯上被撞掉的缺口,结果完全吻合。面对不争的事实,孙某哑口无言。
据办案民警介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无良男子孙某除面临赔偿伤者不菲的医疗费用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