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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曲沃讯微博2016年10月24日晚19时50分,临汾市曲沃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108国道东韩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死一伤,肇事车辆逃逸。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栋同志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视频侦查大队、事故中队、刑事技术、等部门同步上案,要求尽快破案,告慰死者。
因案发现场无视频监控,且该路段属国道路段,沿途有多个村庄及路口,给案件的破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办案部门根据受害人家属提供的情况线索,进行了缜密细致的分析研判,确定了三个侦查方向:一是深入案发现场附近走访摸排,寻找目击证人以及可利用的视频监控;二是充分利用可使用监控,将案发时间段内的车辆、行人纳入摸排范围;三是根据前期调取的受害人行驶速度做比对实验,确定具体的案发时间,对案件嫌疑目标进行排除。经过大量的摸排和实验,民警确定案发时间为24日晚19时40分左右,随后对这一时间段经过的18辆嫌疑车辆进行逐一调查,最终锁定一辆号牌为晋LKKXXX的白色丰田轿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随即将车主李某德控制。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德,男,汉族,49岁,曲沃县人。经讯问,该李对24日晚驾车在途径G108国道东韩村口时撞倒一骑电动车妇女和儿童并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德已被曲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