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光伏发电项目涉嫌非法占地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10:25:42

2016年5月1日,山阴县合盛堡50兆瓦光伏电站正式交接。交投仪式上,当地政府领导、业主高层、施工方代表等欢声笑语,掌声不断。

2013年7月25日,山阴县政府出台《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盛堡新能源产业园区的决定》,该决定显示: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起步区10平方公里,主要引进和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要求一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五年上台阶。

山阴合盛堡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朔州山阴县合盛堡乡合盛堡村。

以租代征未批先占

2013年12月30日,山西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中电投国际矿业公司山西铝业开展合盛堡项目前期工作,在此之前,中电投就与山阴县方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这意味着对土地的未批先占早就拉开了序幕。

合盛堡村的村民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项目用地,政府方面实行的是以租代征,租期为25年,他们的土地租赁费一共收到过两次,第一次是占地950亩,每亩地领了6000元,第二次占地1050亩,每亩地领了6300元,乡政府说一共占了2000亩地。而施工方告诉村民,每个光伏发电方阵占地55亩,据村民统计,一期建设了60个方阵,仅此就3300亩,整个项目实际占地7900亩。

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村民说,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土地证书上的土地数,并不是实际耕种的面积。村民段玉章给记者出示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显示,他名下有9块土地,共计10.88亩,但他实际耕种的土地约有四五十亩。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并没有重新丈量土地,政府部门和村干部因循守旧,照抄原来的数据,但对村民实际承包耕种的土地都是承认的。再加上原来的生产路、荒山荒沟荒坡等,项目投资方都是按照实际面积给乡里、村里钱的,所以土地面积和赔偿款差距都是巨大的。

随后,村民去了合盛堡乡、山阴县、朔州市逐级反映问题,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最终土地还是被强占了。

2014年7月28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做出了《关于中电投国际矿业山西山阴合盛堡50MWp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该函虽然原则通过用地预审,但明确规定:永久占地部分:总面积1.3519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按功能分区:生产区0.6871公顷,生活区0.4947公顷,永久性道路0.1701公顷;发电场区占地9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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