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父母离异没人付学费 综合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00:36:53

2010年,因感情不和,小雯的父母离婚了。双方离婚后,小雯曾分别跟父亲、母亲一起生活过,直到2013年,法院判决小雯由母亲抚养,父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到18岁。

8月中旬,小雯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是,面对学费,小雯犯愁了父母虽然已经离异多年,但为了婚后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两人多次上法院,如今双方更是闹得水火不容。小雯把考上的大学消息告诉了父母,希望他们能够给予帮助,可因为多年累积的家庭纠纷,他们谁也不愿出这笔学费,这让小雯左右为难。无奈之下,小雯来到安宁市法院,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父母把多年来亲戚朋友给自己的5.8万元压岁钱还给她,让她交学费。

多次协商未果,我即将开学,暂时又没有经济收入。希望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同时我也感谢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小雯在诉状中说。今年9月,在奶奶的资助下,小雯到学校报到入学,开始了大学生活,可问题只是暂时搁置,她今后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还没有着落。

11月1日下午,此案在安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雯因在校上课,委托了奶奶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面对这起特殊的家庭纠纷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谈起了离婚过程中父母之间的冲突对孩子的伤害,尤其小雯的父母离婚后还把女儿卷入纠纷,对她的伤害更大。提到女儿,小雯父母对立的情绪有所缓解,都表示愿意为女儿让一步。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小雯的父母达成调解:小雯的母亲每月支付小雯700元,小雯的父亲则每月支付800元,均作为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直至小雯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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