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修订有关超生的处罚条款。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西、贵州、云南7个省份的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可以开除。
海南、云南和贵州规定,企业员工超生,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只要超生就应开除。但多数省份对超生者的处分力度区分了企业性质。比如,广东只对国企和乡镇企业员工超生开除: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安徽只对超生的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民营企业的员工超生,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会面临哪些处分呢?北京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个体工商户超生,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还有哪些处分呢?宁夏提出,违反规定超生子女,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享受的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有4省规定企业单位人员超生直接开除。分别是: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此外有3个省份规定情节严重才开除,分别是福建、浙江、江西。
如,福建规定,属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组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而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条例规定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再如江西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