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拿下贷款买房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25 19:40:14

北京男子李某在顺利拿到2800万贷款后,心怀感激,购买了一套房子赠送给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乔某。近日,因行贿罪,李某被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1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李某在任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使该公司获得贷款、出租房屋而向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乔某提出请托,为此,李某给予乔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价值人民币40万元的房产一套,并为该房产支付了设计费用、装修费用、物业费用,共计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

据李某交代,他在2000年结识了乔某。2004年,他准备从银行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购买一栋商业楼,因为该地产的合作银行是华夏银行,他便找到乔某称其想从华夏银行贷款。乔某随后让李某去找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副行长涂某。

在与涂某联系后,涂某称乔某已经跟其打好招呼。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涂某又称2800万的额度超过了总行营业部的审批权限,李某无奈又找到乔某帮忙,乔某则再次允诺会提供帮助。2005年2月,李某正式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获得了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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