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副总受贿超3亿被判死刑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23 00:33:58

这是迄今为止法院认定的全国受贿案件中金额最高的案件。受贿3亿元的于铁义也成为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后,第三名被终身监禁的国家工作人员。

2013年3月29日于铁义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任审理该案,2014年初于铁义被公诉至法院。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5年至2011年间,于铁义利用担任龙煤供应分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职务便利,为二十余家供货商提供增加订单和采购数量、提高采购价格、及时支付货款等帮助,以收取销售产品代理费、咨询费、购买车辆、投资入股等名义索取、收受供货商财务共计人民币3.06亿余元。

根据于铁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全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铁义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决定在于铁义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对于铁义违法所得人民币1.37亿余元、美元1000万予以追缴,由追缴机关上交国库;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其余违法所得9015万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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