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与周某某结婚后便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小红的母亲也因与周某某发生矛盾,被周某某要求搬出家门。今年2月,小红带着2岁的儿子和母亲租住到合肥市政务区一小区内。
3月2日中午,周某某以探望小孩为由,强行进入小红租住的房间里,小红和母亲要求其离开,周某某却将房门反锁,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拿出羊角锤砸向小红的母亲,小红的母亲赶紧往厨房躲,周某某紧跟其后连续砸击致其昏倒在地。
小红上来把周某某的锤子抢走,周某某拿起菜刀继续砍向小红母亲的头部,随后又将小红的手部、头面部、脚部砍伤。家里的击打声和小红的求救声惊倒了隔壁的邻居,最终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小红和其母亲送往医院,周某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抓获。
10月21日上午,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女律师遭家暴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周某某自述其砍伤妻子及岳母,是因为他想要抱孩子,却遭到了妻子及岳母的拒绝。
公诉人指出,事发时,周某某与小红因矛盾已经分居,但周某某却辩称,事发前,他因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我在外面欠债,被人追债,为了迷惑他人,我们分居,制造离婚假象,防止有人骚扰。
我们感情一直都很好,春节的时候还在一起。周某某表示,他和妻子岳母的关系融洽,从来没有殴打妻子,没有说过要杀了妻子和其母亲的言论。
检方认为,周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然而,对于检方故意杀人的指控,周某某则予以否认。他表示,自己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是为了防身用。我一时冲动,就打了岳母背部和头部几下。而对于菜刀砍击岳母数刀和脚踹岳母致其肋骨骨折的指控,其辩解称刀伤是在争执中不小心划到的,而肋骨骨折是岳母自己摔倒所致。周某某的辩护人辩称,周某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而且也及时终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建议以故意杀害罪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
从庐阳区法院了解到,今年5月,小红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其称其与周某某在婚后初期感情良好,但是后期其性格暴躁,对自己经常恶语相迎,甚至多次实施家暴。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周某某的施暴行为,小红向周某某提出离婚,并于今年2月分居。
小红称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