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被害人李先生称,2012年年底,他在成都通过微信认识了杨姓女孩,对方自称是马来西亚人,在德国驻中国领事馆工作。李先生介绍自己是做金融投资的,杨某说自己上学时也是学金融的,就这样两人开始互相熟悉。
她告诉我,她是马来西亚富豪的孙女,杨紫琼是她婶婶。当时我不大相信,可后来她给我发的照片都是和名人、政要的合影,我就信了。李先生说,杨某还邀请他去上海参加过一个活动。李先生回忆称,一次杨某说其朋友要过生日,他就在上海给杨某买了一块卡地亚手表和一条金项链。之后杨某回到北京,李先生也送她不少礼物。
杨某回到北京后,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李先生借钱。李先生说,杨某还给他打电话,说她母亲和一名香港富豪投资了一个项目,她的钱都在香港账户上,因为急着用钱没时间去香港办理,就想先找李先生借100万元,李先生未加怀疑就汇了款。
2013年初,杨某还多次向李先生借钱。直到李先生的一个朋友提醒他,感觉杨某平时所佩戴的首饰都是假的,李先生才开始怀疑杨某。
后来,李先生醒悟过来,找到杨某对峙,杨某哑口无言,并被李先生等人带到了派出所。
据检方指控,杨某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间,向被害人李先生虚构自己是马来西亚富商孙女等事实,并隐瞒自己的还款能力,骗取李先生人民币530余万元。检方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