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晁女士到从北京到昆明出差,与同事一起入住了酒店。9月24日上午10点多,由于忙着退房赶乘晚上8点的飞机回北京,晁女士走得很急。没想到不小心撞上了酒店的玻璃门,右边一颗门牙被撞断,上唇出血。
晁女士受伤后,在酒店人员的陪同下到了医院。在医院检查后,医生告知晁女士并无大碍,然而酒店做法却让晁女士很不满意。晁女士表示,酒店只垫付了5元的挂号费,其他180元的费用全是她自己承担的。而且酒店未在玻璃门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认为酒店有责任向她进行赔偿,晁女士希望酒店赔偿8000元。
晁女士认为虽然自己存在过错,但是酒店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和酒店再协商不成,我会选择走法律途径。
9月25日,该酒店市场营销部经理肖先生说,事发后他全程陪同晁女士到医院做了医治,而且也第一时间向晁女士道歉。肖先生表示,玻璃门上有酒店的标识,并不是没有任何警示,发生此事是晁女士自己不谨慎造成的。
酒店愿意进行赔偿,但晁女士提出的8000元赔偿金额实在不合理。肖先生表示,晁女士索赔金额不合理,若协商不成会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