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法律法规网 丽娜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23 10:33:33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1、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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