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结婚有哪些特殊要求

法律法规网 丽娜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21 18:32:29

山东结婚有哪些特殊要求:

一、山东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山东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山东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山东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知识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不同国籍的人相互结婚,其婚姻成立适用结婚行为地法律,这是国际私法的普遍做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凡符合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证件齐全的,应持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认为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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