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补充医保两年赔付1.8亿 好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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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2-15 08:08:50

导语: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深圳重疾补充医保两年赔付1.8亿余元,1.67万投保人受益,最多的一例赔付73万余元。那深圳重疾险怎么赔付呢?2016深圳重疾险理赔流程。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两个医保年度应赔付待遇总额1.8亿余元,共计1.67万投保人受益。其中,对单人赔付最高的一例达73.48万元。深圳已经成功构建基本医保、地补医保、重疾补充保险的三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参保人牢筑多层健康保障防线。

据了解,国家要求通过大病保险政策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保障基础上,通过二次报销方式,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群的大病报销水平,逐步将政策范围内大病医疗费用的整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深圳原有医疗保险制度的整体待遇已达到较高水平,近十年来本市基本医保和地方补充医保对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大病医疗费用的整体报销比例均已超过80%,原有制度保障水平已远超过大病保险政策的保障水平目标。针对仍存在部分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主要为一些疾病危重、长程治疗,或因使用较多医疗保险目录外的昂贵自费药品所导致的现象,我市在原有基本医保和地方补充医保基础上作进一步延伸和补充完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自愿投保的多渠道筹资以及政府采购、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运作模式,为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精准减负,构建基本医保、地补医保、重疾补充保险的三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在全国创新模式,保障待遇包括两项:待遇一是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上不封顶。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待遇二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目前共11个重疾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包括治疗肺癌、乳腺癌、肠癌、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11个医保目录外高值药品。

据了解,截至2016年10月31日,两个医保年度应赔付待遇总额18572.17万元,共计16710位受益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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