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出台政策明确权力边界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2-06 17:38:55

近日,罗湖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执法协调意见目录》,将于近期印发实施。这是罗湖区委区政府主动作为,直面执法难题、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成果。

罗湖区法制办负责人介绍,《目录》历经二次征求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公开组织听证,并经反复研讨、修改完善形成。《目录》明确了区各执法单位执法职责和权力边界,将切实提高执法履职效率,消除各执法单位间实际存在的扯皮、推诿现象,避免承担执法不作为风险,实现各部门主动、积极和及时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作为一级基层党委政府,行政执法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立法滞后导致的社会管理空白与模糊事项日渐增多,基层单位的交叉执法及空白和模糊的执法事项也相应增多,导致各执法单位相互扯皮、推诿和争议等问题时有发生,以致于许多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事情长期得不到解决,各执法单位都对明确具体执法事项的职责归属表达了强烈意愿。对此,罗湖区委区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征集存在执法交叉、空白和模糊事项,要求各单位提出问题并反映需要解决的事项。

《目录》包括污水、家禽交易、市容环境、收费问题、道路问题和噪声扰民等23个大的事项类型,共包括109个细项,囊括了当前罗湖区遇到的主要棘手执法问题。涉及的主要争议单位包括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监管大队和市监罗湖分局等共计14个部门。协调意见确立的主要原则就是合法、合理、公平和效率,如噪声扰民部分第20项已建成使用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内的供水、电梯、通风、变压器、空调、冷却塔、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该事项各执法部门都没有执法职责的部门,为有效解决此事项,备注部分仍然注明如有投诉,由区住建部门为主、区环保水务部门配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或业主进行处理。第八部分噪声扰民从第15项至29项共15项,该部分基本涵盖了噪声扰民涉及的主要执法难题。如废品收购站噪声,市监部门和环保部门长期存在争议,本次出台的《目录》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废品回收、分拣、储存等场所的查处明确由区市监部门负责;经批准的废品回收、分拣、储存等场所产生噪声,涉嫌违法噪声污染的查处由区环保部门负责。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罗湖区对执法协调事项的最终确定,不但有助于找准执法问题所在,更能精准发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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