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一41岁女子与香港男友分手后被群发裸照(图) 好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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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2-06 11:14:26

导语:深圳龙岗一41岁女子与香港男友分手后被群发裸照。有律师表示,传播前女友高度隐私的照片,情节恶劣,已经涉嫌我国《刑法》规定的侮辱罪,蒋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朋友之间的亲密关系本是隐私,但近年来,大尺度艳照视频的流传却有增无减,私密照片外流的罪魁祸首往往是前任男友。最近,家住龙岗区横岗街道的蒋女士就因为分手,遭到了前男友的疯狂报复。蒋女士(化名)今年41岁。2009年与丈夫离婚之后,在网上认识了50岁的港籍男子孔某。

一开始,孔某对蒋女士呵护备至,2013年开始,两人就开始在横岗租房同居。受过婚姻伤害的蒋女士,甜蜜地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靠而温暖的港湾。蒋女士却发现,孔某竟然在香港还有一个结发妻子。经过多次争吵,今年6月份,蒋女士向孔某提出了分手。蒋女士说,提出分手后,孔某曾苦苦哀求。后来,孔某竟然拿走了蒋女士的旧手机,并用胶水,堵住了蒋女士租房的钥匙孔,并多次打电话恐吓和骚扰,要求复合,除了骚扰蒋女士,孔某甚至变本加厉将他与蒋女士两人多年来的亲热照,对着蒋女士的通讯录,全部发了一遍。

记者拨打了蒋女士多位朋友的电话,他们无一例外,都受到了孔某的骚扰。蒋女士的朋友告诉记者,孔某首先要求他们给蒋女士传话,要求蒋女士接电话,其后则是不断发两人极度私隐赤裸的亲热照。蒋女士的朋友还说,除了发裸照,孔某还有更多过分的行为。记者先后用蒋女士和自己的手机,多次拨打孔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有律师表示,孔某传播前女友高度隐私的照片,情节恶劣,已经涉嫌我国《刑法》规定的侮辱罪。律师表示,孔某港澳人士的身份,并不能成为他违法犯罪的护身符。蒋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部门有办法可以追究孔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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