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2016学年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评审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全部结束,6所学校荣膺2016年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名单。
作为深圳的经济大区和人口大区,宝安区在校中小学学生人数雄踞全市之冠。在方便居民子女就近上学,解决公办学位不足等方面,民办教育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历年来,宝安区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的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年度评审工作,正是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民办学校更是高度重视、积极响应。
2015-2016学年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评审工作于2016年6月底启动,历时4个月,经过学校申报、街道推荐、科室评分、网络投票和现场考察等环节,于2016年10月底全部结束。
据悉,本次评审,共有20所学校申报并进入科室打分环节,宝安区教育局民管科、安全科、基教科、计审科、群团科和教科培中心参与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确定9所学校进入复审。
复审阶段包括网络投票和现场考察环节。网络投票由宝安区教育局传播中心组织实施,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7:48至2016年10月14日17:00,最终的投票人数为68091人,关注人数达到196790人。
现场考察工作于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进行,由宝安区两代表一委员、市区督学组成的考察团进入9所学校考评,现场反馈并打分。根据科室打分、网络投票得分和现场考察得分合成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获得2015-2016学年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的学校(共6所)。名单如下:
十二年一贯制(含完全中学):东方英文书院、崛起实验中学;
九年一贯制:上南学校、金源学校、鹏晖中英文学校;
小学:陆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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