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区修订并印发《坪山新区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公共安全隐患最高可获奖千元。
市民举报坪山辖区各类公共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可获得最高千元的现金奖励。昨日,记者从坪山新区安监局了解到,新区修订并印发《坪山新区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推出电话、微信、邮箱等举报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将现金奖励实名举报人。
记者了解到,为调动和鼓励群众对维护公共安全的参与意识,畅通公共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渠道来源,健全安全生产举报网络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新区结合实际,特修订并印发了《坪山新区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在原有的举报方式上新增加途径,按举报的公共安全隐患等级和违法违规行为危害程度分4个档次给予举报人奖励。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企业、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或有关场所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标准,存在生产安全、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的;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危险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公共安全隐患等事项的均有权举报。
据介绍,对公共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新区提倡实名举报,并将举报事项向举报受理机构提供必要的证据及线索,以便及时核查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和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坪山新区安监局接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共71宗,其中火灾隐患39宗、地质灾害4宗、坠落隐患5宗、其他类别隐患23宗,经查有41宗情况属实。同时,新区为了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工作,将带有奖举报电话、微信、邮箱、通讯等举报方式的宣传牌张贴在各社区、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实现企业举报覆盖零死角。
奖励标准
?奖励50元:可以当场处理的一般隐患
?奖励300元:无法当场处理需要5个工作日以上整改的公共安全隐患
?奖励800元:无法当场整改按照法律法规标准需接受处罚的公共安全隐患
?奖励1000元:举报相关单位尚未掌握且已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
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全市公共安全隐患统一举报电话:12350、新区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电话:84622934(工作时间)
?微信公众号举报:通过关注智慧坪山公众号,点击微信随手拍进行隐患举报
?电子邮箱举报:psxqajk@163.com
?传真举报:84622843
?通信举报: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管委会大楼525
举报人的举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公共安全隐患或重伤、死亡事故事实及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举报单位(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等可供核查的有效信息;
?举报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