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男童告奶奶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25 11:23:58

据报道:近日,一名五岁男童竟然将自己的奶奶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悉:男孩将奶奶告上法庭的原因是办学手续受阻。

出生时户口跟了奶奶,父母离异后,5岁的男童乐乐(化名)随母亲生活。因没有户口导致上学办手续等受阻,乐乐将奶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自己户口页。昨天下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法院认为,户口页拆分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需要户口可与派出所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求。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原告方是5岁的乐乐,被告方是61岁的老人,也就是乐乐的奶奶。当天庭审中,乐乐没有到庭,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乐乐的奶奶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2013年11月1日,原告的母亲与被告的儿子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原告已经上了幼儿园,需要户口办理各种手续。原告的户口与被告在一起,因被告的原因致使原告出行购票、办理保险等均处处受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户口页。

乐乐的奶奶不同意返还户口页,她称孩子的母亲不让她见孩子,为了看孙子她多次去原告家,孩子母亲还为此报警。她至今都不清楚儿媳妇为什么要跟儿子离婚,我是户口本的户主,返还户口页是我儿子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乐乐奶奶还称,关于孩子没有户口不能办理上学手续一事,她这边的学区更好,可以在这边入学,而且孩子的父亲是老师,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户籍制度的相关规定,居民户口本是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户口本的使用人并不能自行将户口簿内的户口页进行拆分使用,拆分下来的户口页不具有相关证明效力,且拆分行为进而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

针对原告诉称使用户口不便的情形,可联系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解决。最终,法院当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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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房子过户孙子把奶奶告上法庭

我咋个也想不通,自己都85岁的人了,这辈子都没进过法院,没想到却被自己最疼爱的大孙子告了。昨天,周奶奶在法庭上说。2000年,她在昆明市龙翔街分得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第二年,她又在北市区分得一套房改房。为了龙翔街的这套房子,她被大孙子告到五华法院。

孙子让奶奶给房子过户

两套房改房拿到手,我当时担心不符合国家政策,就叫来3个儿子商量,把龙翔街的房子挂在哪个孙子名下。几个儿子商量后决定把龙翔街的这套房子挂在大孙子名下。周奶奶说,2003年他们一家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将龙翔街的房子赠与大孙子,但周奶奶一直有居住权。

房子赠与给大孙子,我和二儿子一起住在北市区的房改房里。周奶奶说,2005年她患病,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大孙子找了各种借口搬进了龙翔街的房子里住,当时她住在北市区上医院看病不方便,也想搬到龙翔街的房子里住,每次让大孙子把房子腾出来给我住,他都拒绝。周奶奶说,在她生病住院期间,花了很多医疗费,二儿子就提出以30万元的价格把北市区的房改房卖给他,她同意了。

北市区的房子卖后,我想回龙翔街的房子住,但还是遭到大孙子的拒绝。周奶奶说,2008年她重新找了个老伴,一起生活至今。

前不久,大孙子将周奶奶告到法院,要求周奶奶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周奶奶接到法院传票后,感到非常痛心。周奶奶说,大孙子为什么这样急于求成呢?她还没有过世,就被告上法庭。周奶奶随即提起反诉,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

奶奶要收回房子

昨天庭审时,周奶奶说:我现在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当初把房子赠与给大孙子,名义上是赠与,实际上只是挂在大孙子的名下。我现在要撤销赠与合同,拿回房子卖后房款平均分给每个孙子,我要一碗水端平啊!

为何非要这套房子?大孙子说,他大学毕业后就一直住在里面,这套房子对他来说至关重要。10多年来,奶奶从来没有和他提过要一起居住的要求,而他也从未更换过门锁不让奶奶居住。现在我女儿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今后她还要上学,我必须要取得房产证才可以给她报名。

大孙子说,他多次找过奶奶,希望奶奶把房产过户到他名下。但奶奶不同意。为了能过户,大孙子说他愿意拿出一些钱补偿给家庭其他成员。

大孙子的律师说,周奶奶把房子赠与给大孙子经过公证处公证,属于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应该将龙翔街的房子过户到大孙子的名下。

此案未当庭判决。

春城晚报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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