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创新公积金制度,打造住房公积金深圳模式。截至2016年10月底,12万户家庭受益公积金贷款,累计支持职工购房1115万平方米。
生大病可提取、父母账户余额可共享给子女使用深圳创新公积金制度,打造了住房公积金的深圳模式。截至2016年10月底,深圳公积金已惠及1039.43万缴存职工,为12.53万户家庭提供公积金低息贷款,支持职工购房1115万平方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出便捷服务,让每一位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实惠。(资料图片)
累计支持职工购房1115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因惠及民生而备受关注。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于2010年12月正式上线,截至2016年10月底,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实缴职工达1009.18万人,累计缴存总额1836.49亿元。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于2011年9月上线,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提取额766.52亿元。值得关注的是,缴存职工期待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于2012年9月正式上线,2013年9月推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向12.5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700亿元,支持职工购房1115万平方米,其中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150.8万平方米,共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43.43亿元。
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
十分人性化
深圳是国内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贷款政策最宽松的城市之一,实现了人人可提。
来深圳后一直没有买房,但是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是很人性化的三年前来深圳工作的范先生是金融机构员工,在景田附近租住的单身公寓月租4500元,通过公积金租房提取后,每月自己需再支付3500元租金即可。
深圳充分考虑各阶层缴存职工利益,设置了覆盖所有职工的10多种提取情形:无房职工可以通过租房提取每月取到50%的缴存额,这样就不会影响靠租房解决安居的职工的当期收入,又能帮助职工长期积累住房储金;已买房职工可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已买房无房贷职工可以申请提30%的缴存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住房消费情形。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占提取职工总人数的约七成,提取金额占总金额约三成,租房提取的宽松政策及便捷的提取方式,有力地支持了深圳大量依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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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账户余额
可共享给子女使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施行之初就推出了代际扶持制度。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子女使用,使子女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积累更多的账户余额,提前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同时将父母的账户余额作用发挥到最大。
不仅如此,职工本人的账户余额如果已经满足了购房需求,父母的账户余额还可以直接冲抵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子女减轻还贷压力。这样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这就意味着,父母的公积金账户可以直接为子女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实施较晚,考虑到一些职工自身的购房需求已不强烈,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支持子女解决住房问题。为此,有关规定明确,如果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但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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