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区长聂新平主持召开区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听取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罗湖区行政执法协调意见目录》等相关文件。
近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和市法制办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加紧完善全区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大行政执法事项监督,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其中,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我区全面加强了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对区属各执法单位执法事项进行动态监管,建立了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使行政执法事项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运用法治思维、法制手段来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渐渐成为衡量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聂新平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效率,配优配强法治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他强调,全区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罗湖的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