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21 14:59:01

导语:深圳房价太高了,买不起房子怎么办?还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你达到了吗?达到了就能以比市价低得多的租金住上公租房了。那么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是哪个?深圳公租房轮候怎么看自己是否选上了,这篇齐全的深圳公租房指南统统告诉你!

【延伸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申请人可登陆以下任一网站申报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

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016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1、进入网站,注册登陆;

2、选择公租房申请;

3、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按钮,进行填报;

4、申请人资料填写;

5、完成填报之后,出现以下提示:点击确定进入预约页面,点击取消则进入申请主页;

6、完成填报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选择操作:修改申请信息;查看已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

6、预览打印申请表;

7、预约受理:预约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预约时间;

2016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1)对于纳入首次轮候的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排位将按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具体的排位顺序确定方式如下:

①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

②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③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④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仍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未满18周岁的,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以其年满18周岁当月为社保时间。

(2)首次轮候申请截止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日常轮候的申请人,其轮候顺序依受理备案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2016深圳公租房注意事项

(一)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其他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

(二)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时,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简称非共同申请人,仅限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非共同申请人包括:非深户且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配偶)父母无深户的一方;成年子女的配偶(无论是否有深户)。

(四)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可享受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政策时,另需提交届时有效的市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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