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18 16:29:00

导语:2017年国考即将开始,目前很多人都在关注国考的动向,其中关于2017年国考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也是关注热点之一,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年国考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内容。

2017年国考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

9月份,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公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该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也预示着对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进一步加强。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即,考试时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出现以上行为成绩无效。  

对考试中出现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五年。如果发现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被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此外,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这四种情形列入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能够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相应规定。这里呼吁即将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诚信考试,为自己和他人都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相关问题:

【问题1】

国考笔试不去参加,会记入诚信档案吗?

【解答】

不会,每年公务员考试弃考族还是占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2016年国考数据统计,共提供15659个职位,计划招录27817人,139.46万人通过了资格审查,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只有近93万人,与报名人数相比,超46万人弃考,参考率约为86.9%。这意味着,有46万考生过审却没有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问题2】

您好,请问哪些行为会被记入诚信档案?

【解答】

有两种情况会被记录诚信档案。

一是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

二是考生的其他不诚信的行为,在履约环节的不诚信情形主要表现为:在面试环节,有的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报到环节,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

在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希望考生们能珍惜考试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调整好心态,相信有朝一日,奋战在公考的路上的考生们一定能抵达梦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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