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发布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08:38:30

导语: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深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发布,50余项目被列入禁止发展类别。

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市发改委于近日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其中,新建高尔夫球场、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赛马场项目等50余项目被列入禁止发展类别。

据了解,《目录》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划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先导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实行产业发展分类指导。

《目录》分为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三大类。

《目录》显示,鼓励发展类主要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深圳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对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市政府对鼓励发展类产业和项目实行优先发展政策。

记者在查阅《目录》时发现,深圳市鼓励发展类涉及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命健康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及其他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类别。

水泥相关制品、屠宰建设项目、洗衣机、电冰箱、冷藏箱、冷冻箱、微波炉、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生产线(智能化产品除外)、碳酸饮料等50余项则被列入限制发展类。《目录》规定,限制发展类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和简单扩大再生产。对于限制发展类产业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加以技术改造升级。

而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新建高尔夫球场、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赛马场项目等58项目则为深圳禁止发展类产业。禁止发展类产业今后除了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外,现有生产能力在有关规定的淘汰期限内予以停产或关闭。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据悉,本《目录》自9月28日起实行,至下次修订目录公布之日自行废止。《目录》施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发布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市新的规定执行。

被列入限制发展类

●水泥相关制品、屠宰建设项目、洗衣机、电冰箱、冷藏箱、冷冻箱、微波炉、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生产线(智能化产品除外)、碳酸饮料等50余项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