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性爱视频敲诈女友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1-03 00:04:10

据报道:近入,贵州一37岁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男子不但偷拍二人的性爱视频,还强迫女友拿出一万元作为情感损失补偿,令人唏嘘。

网络配图

今年6月,37岁的贵州籍男子李某,在中山市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乡刘某,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但随着交往深入,刘某慢慢发现李某稍有不如意就对自己呼来喝去,粗暴言语,两人经常为了一些生活的琐事吵架甚至动手。今年9月,刘某决定提出分手。但李某以留住最美好瞬间为由,提出希望两人一起同居到国庆后再分手,刘某念在旧情上同意了。

然而,就在二人相处的这十多天里,李某私自录下了两人的性爱视频,刘某发现后,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刘某当场要求李某删除视频,李某虽照做,但随后又偷偷将视频恢复并保存。

10月4日,刘某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交给李某,请他帮忙提前购买回家车票。当天下午3时许,刘某收到短信通知并发现该银行卡被取走7100元,刘某随即联系李某却联系不上。当晚9时许,刘某的同事打来电话说,李某将她两人的性爱视频发送到他的手机,并威胁刘某如果要分手,必须支付1万元损失费,否则将两人的性爱视频发送给刘某的家人以及朋友圈。最终,刘某在家人和同事的建议下报案。

李某在得知刘某报警之后,决定潜回贵州老家躲避风声,于是购买了中山北开往广州南的城际动车,10月26日上午,李某在候车室被广铁警方抓获。

相关报道:

男子偷拍不雅视频敲诈女友获刑一年

男子孙晋东与女网友王某原本亲密,但因为经济和情感问题最终反目成仇。孙晋东将两人的性爱过程进行偷拍,并以此敲诈王某3.5万余元。昨天,记者从昌平法院获悉,孙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孙晋东今年27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刑三年。2014年3月,孙晋东在网络上结识了女子王某。经过网络和见面交谈,两人的感情发展飞速。但仅经过一两个月的相处,王某发现孙晋东实际与自己相处并不合适,且孙晋东没有稳定和充裕的收入,两人为此慢慢产生了矛盾。2014年5月20日,孙晋东和王某相约,两人在昌平区一宾馆发生关系,但孙晋东提前做了准备,两人的性爱过程被偷拍下来。

将录像从偷拍设备拷出后,2014年5月21日、6月26日,孙晋东两次通过短信、微信、匿名电话等方式,向王某提出要公开这些不雅视频,如果你拿点钱,我就不会公开了。孙晋东将索要的金额定在3.5万元。王某随后选择了报警,6月27日,警方将孙晋东抓获,其敲诈没有得逞。

法院审理认为,孙晋东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