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一男子求交往不成纵火被刑拘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0-29 12:24:34

10月26日凌晨1点47分,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接到一宗警情,报警人称其住处被人放火。接到报警后,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案件队民警立即赶到报警人居住的西乡街道某社区904室(两室一厅),幸亏民警出警迅速,毛某也十分机警,使得该出租屋地毯上的火焰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后,派出所民警将毛某和其合租人杨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消防民警和案件队民警的合力调查和询问,事实情况很快就水落石出,原来是因为报警人毛某告诉与其合租的男士杨某俩人不可能成为男女朋友,希望杨某光对其死心,并将杨某之前送的生日礼物(一条围巾和一支钢笔)退还给了杨某,遭到拒绝的杨某心情十分糟糕,恼羞成怒的杨某一气之下跑到厨房拿起菜籽油,返回屋内后将整瓶油都倾倒在了地毯上,然后掏出打火机将浸满菜籽油的地毯点燃。

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态度依旧十分恶劣,没有认识不到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承认。经案件队民警及消防民警通力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某社区904室放火的犯罪事实,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物证等相佐证,真凭实据不容抵赖。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西乡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处以刑事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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