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据悉,2017年将放开食盐价,但管理收紧严查哄抬价格,同时,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者将重罚。
放开食盐价格不等于放开专营,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日前,省盐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要求保持我省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确保我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者将重罚
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通告》明确,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依法给予重罚。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商店、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等批发销售食盐。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唯一取得国家定点食盐生产许可证和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
严禁非食用盐冒充食盐销售
《通告》严禁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生产、批发,同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利用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资产、设备从事食盐生产。
《通告》指出,各级盐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发现市场经营主体超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食盐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范围的,要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各级盐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批发,故意囤积食盐,哄抬盐价,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必须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
深圳市盐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应当到正规食盐流通销售渠道购买食盐,并公布了涉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55-25533987。
(记者蔡志军通讯员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