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三轮游玩翻车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0-26 21:24:00

据报道:近日,6名年轻女子租乘一辆机动三轮车,到尖山风景区游玩。途经景区停车场一弯道处,三轮车刹车失灵翻车。车上6名女子当即被压在车厢下面,被路人救出时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往当地医院。

10月24日上午11时许,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伏羲山大峡谷景区道路内,一辆机动三轮翻车,车上乘客受伤。民警赶往现场途中,再次接到报警人的电话,说三轮车司机和受伤的乘客,已被送往当地医院。

民警赶到医院后,见到了事故双方当事人。经询问,其中一名受伤的乘客说,当天上午,她和5名好友从郑州坐大巴车来到伏羲山大峡谷游玩。进入景区后,因嫌景区内的观光电瓶车每人十元钱的车费太贵,便没有乘坐。这时,家住尖山乡三家岭村的村民赵某,驾驶一辆机动三轮车经过,6人便上前将其拦下,希望赵某能捎她们一程。双方经讨价还价,商定车费20元。随后,6人便坐上了赵某的三轮车。快到景区内停车场时,三轮车突然刹不住车了,行至一处坡陡弯急的弯道处,三轮车失衡翻倒,四轮朝天,将车上的6名女子压在下面,其中一人左臂粉碎性骨折,其他5人不同程度软组织挫伤。

随后,民警对非法营运的赵某进行了处罚。民警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搭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超员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记者李岚)

线索提供申建中方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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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按喇叭吓得三轮车车翻人亡被判承担30%责任

据报道,近日,江苏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鸣笛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开车时因前面的三轮车占道,于是鸣笛示意,不料三轮车驾驶员被吓了一跳,导致三轮车侧翻,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近日,法院对此案正式做出判决,确定鸣笛的驾驶员程师傅对这起事故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判决结果,程师傅觉得很委屈,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出租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程师傅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院则认定,虽然双方并未发生碰撞,但是程师傅的鸣笛行为与随后的三轮车侧翻、胡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法官表示,汽车鸣笛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尤其是遇到非机动车、年长或年幼行人时,应主动让行,切勿急促、大声鸣笛,以免对方受到惊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尽管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依然存在争议,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借此提醒广大司机,开车鸣笛应该本着礼貌、规范的原则,切莫任性。(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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