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中考政策将在2017年全面实施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0-16 18:21:17

如果你最近经常参加中考讲座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几乎每场讲座都会提及异地中考政策。原因无它,这项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的中考政策,在2014年至2016年三年过渡期后,即将在2017年正式全面实施。而作为全面实施的最大变化,就是在2017年,只有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能够报考普通公办高中。

而这其中四个三条件,分别指的是:

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

赞(0)

踩(0)

免责声明:本篇资讯属于广告宣传,广告内容来自企业投稿发布,与深圳之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