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0-15 10:12:19

导语:2016深圳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深圳发布了出租(网约)车征求意见稿。目前,深圳正修改完善出租车改革文件。

10月8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为进一步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调动社会各方群体参与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近日市交通运输委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座谈,征求对改革新政的意见及建议。

10月14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市民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庆生出席会议。参加本次座谈会的25名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既有网约车平台代表、网约车司机代表、出租车企业代表、出租车司机代表,也有来自院校的老师和学生,还有公司白领、离退休职工。

此外,为更进一步了解我市巡游车企业及驾驶员的诉求,调动多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10月13日市交通运输委邀请了我市11家巡游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企业及驾驶员对我市两个文件的意见及建议。主要涉及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无偿化、运力调控、运价调整机制、网约车规范经营及行业的转型升级等内容。

市交通运输委表示将认真研究各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还将按照计划陆续组织召开网约车平台及驾驶员代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抓紧修改完善我市出租车改革相关文件,尤其是让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得更科学合理,更有操作性。

相关阅读

深圳出租(网约)车征求意见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出租车

1、出租车的定义,明确网约车定位

出租汽车服务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提升乘客出行满意度。

网约车

1、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

2、网约车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

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规范网约车经营者行为

1、网约车经营者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经营许可和税务登记;

2、确保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3、车辆具有运营资质并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4、网约车经营者应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5、网约车经营者严禁车辆以租代售

严禁通过车辆以租代售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经营风险。

6、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

鼓励、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制定相应规范,明确合乘出行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经营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7、规定网约车经营年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8、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六)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网约车上路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两年;

(三)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且发动机功率110千瓦以上、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纯电动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四)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

(五)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六)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承诺由本人驾驶所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10、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上限强制报废

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1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之日顺延8年对应的日期。

12、鼓励引导网约车使用纯电动汽车

12下一页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