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海鲜成走私热门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10-09 08:34:13

导语:皇岗海关昨日表示在9月29日至10月7日期间,,该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渠道查获旅客走私无证海鲜入境情事450余宗,共计查获海鲜4.4吨。

皇岗海关昨日消息,国庆期间(9月29日至10月7日),该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渠道查获旅客走私无证海鲜入境情事450余宗,共计查获龙虾、象拔蚌、鲍鱼等海鲜4.4吨。

半小时查211宗走私海鲜案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国庆前夕,皇岗海关根据口岸监管情况及文锦渡等兄弟海关查获案件情况,果断开展打击海鲜、冻品走私专项行动,加大对海鲜走私的打击力度。9月29日是行动开展首日,该关在福田口岸旅检渠道接连查获旅客利用行李夹带走私活体海鲜入境情事。在当日下午6时至6时30分,福田口岸旅客通关高峰期间,该关关员经过自主挑查,竟连续查获211宗入境旅客利用双肩背包和手提袋携带活体龙虾、象拔蚌入境情事,共计查获活体海鲜2600千克。

据了解,这211宗情事中的涉案旅客,全部为在海关通关系统中有违规记录的水客。因为这些走私龙虾和象拔蚌单个个体都很大,所以一般每位涉案旅客都只携带2~6件海鲜入境。据一些涉案旅客交待,他们虽一次运送海鲜数量不多,但一天内会过关数次,可以赚得200至300元带工费。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携带活体海鲜的背包或手提袋内没有任何冰块或制冷物品,炎热天气下,不少活体海鲜都奄奄一息,有些龙虾已经死亡发臭。

无证海鲜风险大

皇岗海关负责人表示,龙虾、象拔蚌、鲍鱼、帝王蟹这类海鲜价格很高,在境内外市场存在较大价差,使得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走私无证海鲜入境,不仅对境内正常的海鲜市场经营秩序造成冲击,而且这些走私入境的无证海鲜未经过检验检疫,存在较大的致病风险,很可能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进口食品应当经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借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通关证明,办理报关相关手续。

皇岗海关提醒,市民在购买海鲜等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家;所有进口食品都会加贴中文标签,上面会标注产地、保质期等;另外,生鲜食品会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一般在商家处都可索取查看。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