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楼市调控新政出台,非深圳户口社保3改5,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宅!意思是说,真假离婚都只能买一套住房了!而且,二套房贷款首付提升至7成!
4号晚上8时,深圳出台八大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这是国庆长假前一天号称史上最严深圳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幕拉开后的最重要举措。这套阻击炒高房价的连环组合拳为这个史上最严行动做了最关键的注脚:差别对待严炒房宽刚需,政府对投机需求和市民刚需的态度可谓完全相反!
先来看看八项措施调控初衷是什么?这往往可以在举措第一句话就能觅其踪: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刚性需求,支持合理改善型需求,抑制投资需求,打击投机炒作,稳定市场预期,防控资产泡沫,防止房价过快、过高上涨
短短一句话,字字千钧,相关部门反复斟酌,针对不同的需要和诉求态度完全不一样,从而细化出不同举措。
首先是针对市民刚性需求,政府第一个措施就作了解答:通过加快落实十三五期间800公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目标,尽快完成2016年137公顷各类住房供地任务,解决近期和中长期市场供求矛盾。此外,还有相当多偏向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的举措,如开发商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要竞配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要从房地产市场索要刚需房,多源头并举解决市民刚性需求。此外,既然叫刚需,自然是满足居住为第一需要,房型不大,合适即可。如新举措规定:新增商品住房项目,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而对于投机炒作的住房投资需求,政府态度非常严厉而明确,既防又控,防止房价上涨过快过高,控制资产泡沫的形成,举措不仅多,还分层次。
首先第一个层次在土地出让层面,深圳将优化土地出让模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招拍挂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严查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购地资金不得来源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可谓招招见血。
第二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倒卖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环节,深圳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管理,严防有些开发企业随意调价扰乱市场,加剧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销售价格的指导;对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企业,立即停止网签并责令整改。此意味房价乱哄抬已经成为过去时,类似描述还有:房地产商禁止企业以诚意金、VIP卡等形式蓄客,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严禁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制造供不应求假象。
第三是针对炒房者环节,限字为先,房价非理性上涨预期下,市场投资炒房行为仍比较严重,为此深圳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限购政策。措施要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第四是针对银行信贷杠杆的释放,抑制为主,深圳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既继续满足刚性需求,支持合理的改善型需求,抑制投资需求,又打击投机炒作,挤压泡沫。对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对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首付不低于五成;已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此外,深圳还加强房地产金融秩序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零首付、首付贷、众筹买房,严禁中介机构从事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与以往不同的是,深圳此次举措还有个明显特点,就是为落实这些调控措施,深圳完善了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最大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此次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7个部门同时盖章发布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深圳房价横向联控时代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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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规划国土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具体如下:
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前后有啥变化?
1、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
调整前:本市筹建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房和保障性住房。
调整后:加快落实800公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目标,尽快完成2016年137公顷各类住房供地任务。
2、优化土地出让模式,加强资金监管
调整前:原来的商品住房用地保证金比例为不低于20%
调整后:提高招拍挂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保证金,为不低于50%;购地资金不得来源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自管计划配资等。
3、调整住房户型结构
新增商品住房项目,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4、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调整前: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的非深圳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调整后: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5、加强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管理
调整前:开发企业随意调价名扰乱市场,加剧了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
调整后: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对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企业,立即停止网签并责令整改。
6、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调整前:无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居民,首付不得低于四成;已有一套住房已经缴清贷款的本市居民,首付不低四成。
调整后:对无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居民,首付不低于五成;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居民,首付提高到七成以上;
7、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禁止企业以诚意金、VIP卡等形式蓄客,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严禁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制造供不应求假象。
加强房地产金融秩序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零首付、首付贷、众筹买房,严禁中介机构从事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严厉打击违规改建、合同违法、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8、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研究,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和调控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购房要知道这些变化,即日生效
深户购房:
1、无房但有贷款记录首付提高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比原来提高了10%。
2、买第二套房首付提高30%
原来的有第一套房但是缴清贷款后,购买第二套房只需40%的首付,现在升为70%以上。
3、单身人士限购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非深户买房:
非深户居民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由原来的3年提高为5年,限购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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