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公安部发新规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09-27 09:28:25

导语:银监会公安部发布新规,电信诈骗冻结资金有望3日内返还。据悉,深圳银行业率先建立快速查询止付机制,目前,已返还受害者近6000万被骗资金。

为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近日,银监会、公安部发布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此外,深晚记者从深圳银行业协会了解到,深圳银行业已于全国率先建立快速查询止付机制,受骗资金原路返回机制也于今年3月开始实施。

截至《规定》颁布之日,记者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深圳警方与银行无缝对接,已向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返还被骗资金5799万元。

深圳多部门协作拦截诈骗涉案资金

昨日,记者从深圳银行业相关人士了解到,在未建立完整的机制之前,电信诈骗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及正式的法律文书到银行机构,办理涉案账户的冻结。在犯罪事实调查清楚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程序,人民法院审结后出具判决,银行凭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进行资金划付。整个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受害人的资金容易被犯罪分子转移,即使资金能被及时冻结,但返还给受害人也需很长时间。这对于一些老年人、经济条件较差的受害人而言,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对此,深圳银行业率先建立了公安与银行以及通信商、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的止付机制。早于2015年的8月4日,在深圳市反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方案中就已明确指出,各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数据信息对接,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建立完善快插、快冻和诈骗资金原路返还等联动工作机制。

而记者昨日于深圳银行业协会获悉,在2015年8月4日的专项行动之前,市公安局网警、刑警支队就与银行业协会建立起了快速查询、冻结信息诈骗涉案资金的工作模式,银行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立即启动速查速冻,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

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某银行相关负责人,其表示:银行此前就已成立了由分管行领导、相关部门领导、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专家团队成员组成的工作小组,配合公安机关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查询、拦截、冻结或止付。对遭遇电信诈骗,而且嫌疑人转账至二、三级,甚至四、五级账户的情况时,银行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及时查询涉案账户对手的资料、流水、订单号、IP地址等信息,并实施拦截、紧急冻结或止付,应对机制724小时有效。

而对于直接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联系银行的受害人,记者了解到,经过必要的案件、身份、账户等信息确认后,客服按规定快速查询、临时止付嫌疑账户,及时堵截资金,并将情况通报公安专线,事后由公安专线及时提供法律文书。

新规发布后已被冻结资金有望更快返还

电信诈骗涉案资金追回,一直以来都是让受害者头疼不已的话题,就算被骗资金得到了及时拦截,案件查明后冻结的涉案资金难以及时返还也是一大困扰,受害人对此反映强烈。对此,深圳市早于去年发布了《深圳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原路返还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今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和银行业协会六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规定》,同时出台了《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实施细则》,此外,银行还与公安部门签订《关于信息诈骗案件中银行客户涉案资金按照原路返还受害人的合作协议》。按照上述规定和协议,对经证据认定资金走向明确、权属无争议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确实发生的信息诈骗赃款,由受案派出所提请,经公安分局及市局层层把关,由银行具体实施,将被骗资金原路返还退回事主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对比发现,去年发布的《深圳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原路返还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条件中规定了被骗资金原路返还必须权属明确且冻结资金时长为3个月以上,而在今年3月正式印发的《深圳市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规定》中只规定了返还的被骗资金必须权属明确,删除了对于资金冻结时长的规定,由此可见,早于3月份就已有相关规定支持受害者被冻结资金的及时返回。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截至9月20日,深圳警方与银行无缝对接,已拦截电信网络诈骗资金3.154亿元,其中向受害者返还被骗资金5799万元。而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方面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新规发布后已被冻结的资金有望更快返还受害者手中,而银行内部也可能出台相关的措施来优化资金返还的流程。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颁布实施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20日,中国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而银行则是挽救被害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

为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了返还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义务。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公安机关要主动与被害人联系,依法办理资金返还工作,不得以权谋私,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公安机关提示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对非法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新规解读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2下一页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